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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长沙基层法院立案指南之 一审立案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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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上一篇文章里介绍了如何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今天来跟大家唠唠嗑,谈谈民商事案件在长沙究竟该去哪儿立案?


去哪儿立案翻译成法律术语就是“管辖”问题,在长沙市地域范围内有三级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长沙县共计9家基层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考虑到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调整了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目前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金额上限调整到了5000000000元(来来来,锻炼一下你的钛合金眼力,数一下多少个0?


是的,你没看错,50亿!!!这样一来,基本上绝大多数案件一审都不太可能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了。


什么?调整后你的案件还是要到省高院一审立案?


来来来,我们单独聊一下,我们可以为你代理……


那么,本文重点关注如何选择长沙各区县法院以及中级法院一审立案的问题。


篇幅原因,涉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涉外等专业类型案件管辖,暂不在此讨论,将来有机会,我们再开专栏给大家解释。


为了方便各位看官操作,笔者把确定管辖的过程简要概括为:先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如果由基层法院管辖,再确定具体哪一家基层法院管辖。


01

如何选择正确的法院级别


就长沙市范围内各基层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来看: 


管辖法院

管辖案件类型

基层人民法院

诉讼标的额低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1.诉讼标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50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省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50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省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可以看到,中级法院立案的起点在2000万和3000万,区别的标准就在于当事人住所地是否都在本省辖区。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叫做“是否都在本省辖区”?


举个栗子:张家界的张三来长沙起诉芙蓉区的李四,起诉金额2500万,就只能在芙蓉区法院受理;但如果张三说自己是江西来的老表,那感情好,到长沙市中院起诉李四吧。


上面所说的是个人情况,公司也基本道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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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如何在各区县法院之间选择


好了,如果你的案件争议数额没有达到中院审理标准,那么就需要考虑如何在各区县法院之间选择了:


第一步,识别专属管辖:特定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


专属

管辖

范围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主要就是大家心心念叨的房产、门面)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长沙有港口吗?大家自己问度娘,哈哈)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步:看合同约定。若不属于上述案件类型,就走第二步了。


即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在合同中共同约定一家法院来管辖本案,这种方式叫做约定管辖。


适用

约定

管辖

的条

案件类型属于合同纠纷

合同的双方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可约定其他地区。


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步:识别特殊地域管辖。在不属于约定管辖的情形下进行。


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们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支付地。票据上为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公司纠纷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若属于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坠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步:识别“被告就原告原则”。若你的案件仍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况,进行第四步。


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被告

就原

告包

含的

四种

情形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五步:“原告就被告”,如果你即将起诉的案件都不符合上述情形,那么进行第五步;


按照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具体如下:


对公民起诉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应按照以下步骤:


  1. 选择法院的级别

  2. 识别专属管辖

  3. 看合同约定

  4. 识别特殊地域管辖

  5. 识别“被告就原告”原则

  6. 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除上述管辖外,还有共同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等专业概念,由于多属于法院内部权属划分流程,在此不做赘述。


此外,如今各法院还下辖派出法庭,很多案子由于多种原因,在立案时会被告知应当前往派出法庭,而派出法庭往往路途较远,因此在立案前先跟据本文确定管辖法院,再仔细查询对应法院的派出法庭信息,结合本公众号上一篇文章准备立案材料,不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