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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先自己搞自己的案子,如果一审输了,我到时再来请律师。

张主任回答您:

这个想法很“危险”,因为诉讼案件的过程是不可逆的。例如,根据法律规定,一审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不是新证据,二审就不能再提交,结果我们遇到很多人,为了搞证据的“突然袭击”,把本该在一审提供的证据,“捂”到了二审提交,结果输了案子。在繁杂的诉讼法律制度中,这样的“雷”,举不胜举,没有经过专业学习与训练,不可能驾驭得了。

给你个判断是否需要律师代理的“金标准”,一个案件,如果你能承受败诉或不利的后果,那么胜诉固然欣喜,败了也无所谓,你可以将案件考虑是否交给律师处理。反之,则尽量委托专业人事处理,尤其是明明对你很重要,自己却主观的认为很简单,能自己处理的事情,更应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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